2015年7月13日 星期一

新近出版譯作:張振成著《敬愛的領袖》(Dear Leader: North Korea's Propagandist Exposes Shocking Truths Behind the Regime)--by Jang Jin-sung

這是最近出版的譯作, 書名《敬愛的領袖》。作者張振成(筆名)原為北韓勞動黨統一戰線部官員,又是統治者金正日的「欽受者」,後來為了將一本禁書外借給朋友,朋友卻弄丟了,兩人深知自己已經觸犯重罪,決定越過圖們江經中國出亡南韓。後來只有作者逃亡成功,友人於逃亡途中為逃避中國軍警追捕,自殺身亡。
本書原作為韓文,經荷蘭來登大學(Leiden University)南韓籍學者Shirley Lee翻譯為英文;台灣版依據英譯本再譯為中文,由臉譜出版社出版。
本書內容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他們兩人逃亡的過程;一個是北韓內幕。看完這本書,深深感慨的是,在地表的那一部分,有一部份人類竟是那樣的處境!
收到這本書之後,打開書來看,我看到了一句不甚妥當的句子:
⋯⋯
張勇...提醒...我們說,雖然他擁有幾塊地,幾頭牛,但是他岳母很窮。(中譯本p.127)
Chang-yong had warned us that although he owned several fields and oxen, his mother-in-law was very poor. (英譯本p.108)
不需說明,各位都讀得出來中譯本這句話怪怪的。首先,「但是他岳母很窮」轉得實在太硬。我原譯原本是「但是他岳母卻很窮」,但審稿者(不是編輯)卻認為這個「卻」字多餘,就刪掉了。不過,這句話「怪」,主要卻不是在這裡。在中文的行文習慣裡,張勇岳母很窮再怎麼是事實,都扯不上由張勇的「有錢有財產」來「雖然」;反之亦然;張勇有錢,實在扯不上「但是」他岳母卻很窮。中文裡,「雖然」與「但是」常常相連使用,是一組表達「反比」的詞。但是,拿來顯示反比的兩個東西必須要有某種關聯,譬如是同一個人,同一種狀況等等。譬如,他雖然很胖,跑起來步來卻一點都不笨重。譬如,外面雖然下著大雨,但是他卻穿上雨衣、雨靴,跑進樹林間去玩了。這種語法是說,前面「雖然」所提示的事物,原本會對「但是」將要提及的事物有阻礙作用或阻卻作用,但是後來實際上卻沒有。這樣的情形,用,「雖然」與「但是」這一組詞來講,自然是理順而章自成。
但是《敬愛的領袖》這一句中譯,從人的生活事理上看,張勇有一點財產,並無阻卻或阻礙他岳母「變得貧窮」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他有財產,並沒有甚麼可能他岳母也會因為他有財產而跟著擁有財產。所以,此地說「『雖然』他有財產,『但是』他岳母卻很窮」實在是莫須有的語法。他們兩人這種狀況,在敘述上照說應該是要用並舉法,而非對比法。
當初翻譯到這一句時,考慮的是尊重(英文)原著。但是從結果論來看,當初精神不濟時所做的這種考量,一旦從最後實際呈現給讀者的文字來看,就會發現實在是此句不通,ㄆㄨ ㄊㄨㄥ,ㄆㄨ ㄊㄨㄥ也。
我不清楚這一句英譯是否有受到原作韓文的牽制,但是,中譯本如果有機會修改這一句,我將會放棄英譯本的「雖然...但是」語法,重新「揉」過這一句說:
張勇先前就提醒過我們,他岳母和他不一樣,家境不好,很窮....類似這樣的語法。
圖:《敬愛的領袖》中文版封面(臉譜出版社) www.facebook.com/ubermer

2015年7月12日 星期日

翻譯失語症(二):「旅次」是啥?--小品一則

翻譯失語症(二):「旅次」是啥?--小品一則
曾經遇過一位編輯,看不懂「旅次」是甚麼東西,大筆一揮就改為「旅行」,讓我哭笑不得。這個句子原本是一張照片的圖說,說明這張照片攝於天文學家艾德溫‧哈伯 (Edwin Hubble)搭船前往英國途中(船上);所以中譯便翻譯為「...赴英旅次」(原中譯:「21歲英俊挺拔的羅茲學者艾德溫‧哈伯1910年9月赴英旅次」)。哈伯這一次是因獲得英國一大學的獎學金,將要前去該大學就讀深造,並不是要去英國旅行。這一張照片攝於這一次赴英途中的船上,所以中文將拍攝地點(或時間)翻譯為「...赴英旅次」。不料編輯竟然看不懂這個詞,又不查證,逕自改為「...赴英旅行」,意思自然大為走樣,而且和「史實」不符。但我收到書,發現這個問題時,卻只能拿支紅筆把自己手上這一本的「旅行」改回來「旅次」,做個象徵性的修正而已。因為整批書已經印好,發行出去;我只能自己坐在那裏,為之沮喪不已。旅次:旅途中,或旅途中停留或小住之處。 www.facebook.com/ubermeer

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翻譯的失語症(一):恩典的「迴向」----電影「魔戒」中的 " Let it pass to him."

翻譯的失語症(一):恩典的「迴向」----電影「魔戒」中的 " Let it pass to him."

預期中覺得可能會發生的錯誤後來並沒有發生,但是旋即發現這個錯誤並非真的「沒有發生」,而是隱藏在一個更大的錯誤當中。
就說,電影「魔戒」一部曲「魔戒現身」(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裡面,福洛多在風雲頂被戒靈往肩膀上刺了一刀,傷勢嚴重,整個人逐漸不支,生命旦夕可危。亞拉岡和精靈亞玟決定將他「後送」到精靈國接受艾隆王的治療與護佑。於是亞玟騎上白馬,帶著福洛多,在八個戒靈追逐之下,越過界河,回到了自己的國度,然後以咒語引發山洪,驅退戒靈。但這時福洛多終於倒地不起。亞玟情急之下,抱起福洛多,哭著祈禱說:⋯⋯
What grace is given me,
Let it pass to him.
Let him be spared.
Save him.
這裡,聽到她(亞玟)第一句話裡面唸出grace (恩典)這個字時,不禁眼睛一亮,心想,看起來,她的祈禱將會是一次重大的宣示。事實上,從整個劇情的發展,加上這個節骨眼這樣的修辭法,很自然她應該是要說祈求福洛多也能夠蒙受甚麼恩典之類的話才對。果不其然,她的第二句話真的就這樣說了:Let it pass to him.看到這裡”pass”這個字,心裡的職業本能或職業直覺一下子就跑了出來,開始好奇,想說中文字幕譯者不知道會怎麼翻譯這個字,甚或是整個“ Let it pass to him”這一句呢?
於是我把中文字幕叫出來,把影片倒回去亞玟講這幾句話的那一段----咦!怎麼前前後後都看不到甚麼和 “grace” 有關的字眼? 再把影片對準她開始講這四句話的那一秒開始播放,仔細看著,我看到了這樣的四句中文:
請賜給我力量,
讓他度過災厄。
讓他免於死亡,
救他!
怎麼會這樣?
我所預期的翻譯上的錯誤或不當固然沒有出現,但我怎麼會料到譯者竟然會整個棄守,把原文的那四句話棄之不顧,卻用這樣的四句中文來搪塞?這四句中文,本身看起來沒甚麼不對,因為其內容、意思像是「萬能鑰匙」,放在前後劇情之間,都「顯得」兩邊可以銜接得起來;然而一經近距離審視,就不得不看出依舊是補綻一塊!
從個人對國內英譯中種種現象長久的觀察所得來看,會這樣整段原文不譯,而另起爐灶一段譯文來填補空缺,一般都是看不懂原文的關係。像魔戒中這四句中文其實還算是「好」的搪塞文,因為他沒有破綻,所以讀者看到那幾句話時,腦筋的思考沒有「踢到石頭」,讀者無痛通過。可是絕大部分的搪塞文根本是連想要搪塞都不用心,破綻百出(這一點有機會可以舉很多實例來討論)。我推想,電影中亞玟開始講這四句話時,譯者很可能從一開始就愣住了----搞不懂亞玟口中這個grace 是甚麼東西。接著,因為不知道這個grace是甚麼東西,所以就看不懂第二句那個pass是要pass甚麼東西。這樣,將原文與譯文互相比對起來,可以看到第一句話錯誤最嚴重;第二句主詞變成福洛多,也錯。第三句並非「免於死亡」;第四句就兩個字,譯對了。譯文第一句意思是她沒有力量,祈求神賜給他力量;然而原文說的卻是某個東西給了(is given)她----甚麼東西?恩典!神的恩典。這句話翻譯成中文時必須用假設語氣才行得通,所以應該譯成「我如果有蒙受甚麼恩典」或是「不論我蒙受了甚麼恩典」。譯文第二句把原文「pass甚麼東西給福洛多」的意思翻譯成「福洛多pass過災厄」這種意思。第三句原文的意思並非祈求他免於死亡,而是祈求神赦免他(的罪)。全部這四句話,要點在於「恩典」這兩個字。既是「恩典」,那麼要pass給誰,就不是隨隨便便就「傳」就「轉」的。
恩典(grace),是西方基督神學中非常重要的一個觀念。這一支神學如此界定「恩典」:恩典絕不是受造物,而是「神給予我們的愛與憐憫,不是因為我們做的甚麼事情,而是因為神自己要讓我們擁有祂的恩典。」換句話說,在人與神關係中,「恩典」的給予其主動性在神,不在人;人若想得到救贖,只能向神祈求,冀望神賜予恩典。但人有原罪,人人天生都是「罪人」(sinner)。聖奧古斯丁認為人若是沒有神的恩寵(恩典)就得不到救贖。所以人只好日夜祈求,期望得到神的「赦免」。就像是這樣,影片中亞玟看到福洛多生命岌岌可危,想要救他,但自覺力量不足,只好向神祈求:What grace is given me, let it pass to him.
但是看到亞玟這樣的祈求,看到她話裡 ”pass to ”這兩個字,身為翻譯工作者,我們卻頓時覺得多麼眼熟—不是嗎?中文裡不是也常常看到希望把修行功德「迴向」給某某人的說法嗎? 「恩典」、「功德」,兩者「文化深度」相當,都是宗教上認定的「救贖」的力量—雖然一是「他力」,一是「自力」----但兩種宗教中也都常常看到大願者願意將自己蒙受的恩典pass給人,將自己的功德迴向給人的情景,不是嗎?那麼,此時此刻,在翻譯上將”pass to” 譯成「迴向」豈非「天造地設」?
所以精靈亞玟這四句話:
What grace is given me,
Let it pass to him.
Let him be spared.
Save him.
應該可以譯為:
如果我有蒙受甚麼恩典,
請迴向給他。
請赦免他的罪,
救贖他。
有朋友宅心仁厚,說,或許字幕譯者是擔心這幾句話比較深,觀眾看不懂,所以自行改用幾句較淺顯的話來代替。但是,為讀者「避難」從來不是譯者應有之職責。難不難,應由讀者自己決定,能不能吸收,吸收多少,豐儉由人,但看讀者自己的「程度」而定。譯者的職責只有一個,那就是忠實表達原作者的意思;如此而已。這一部影片,像這樣的四句話譯者翻譯成那樣,不論原因是友人所說的為讀者「避難」,抑或是我懷疑的「看不懂」使然,其實都抹煞了原作的精神與文化深度,對原作者是極大的貶損與不敬。(全文完, guten tag!)
跋:另有兩個相關問題,只好再寫延伸篇來討論,只是不知何時能夠提筆。這兩個問題,1.翻譯者對原文的「登錄」能力。2.一文化透過語文對另一文化的「登錄」能力----語文翻譯中所見。圖:亞玟抱著福洛多祈禱說:What grace is given me, let it pass to him. Let him be spared, save him.www.facebook.com/ubermeer

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史巴克說:「我竟然還活著。」/ Spark says: " I am surprisingly alive."(譯海拾遺005)

看電影「黯黑無界」(Star Trek into Darkness)。影片中,史巴克進入火山口之後,講了一句 " I am surprisingly alive." ,接著中文字幕蹦出來一句「我竟然還活著」,我看了不禁大喜!之所以喜出望外,不是因為史巴克還活著,而是個人一向主張翻譯應該「譯骨肉,不譯皮毛」,而影片中這句翻譯十足正是「譯骨肉,不譯皮毛」的典範。
        所謂「譯骨肉,不譯皮毛」,假設譯者把這句話翻譯為「我令人驚奇地活著」----相信有很多人會這樣翻譯----這就是譯單字,譯文句,而不是譯情境,譯思考方式。前者是沒有在理解上掌握情境,粗淺的照著自己所知的單字的意義、文句的意思轉換為中文----這是譯皮毛。後者是先理解真實情境是怎麼一回事,然後回頭依循中文對同一情境的說法,把人在這個情境下會有的說法寫下來,成為通順的中文----這就是譯骨肉。換句話說,這時候翻譯出來的句子才是該「語境」會講的話,會使用的字眼。
        但凡是翻譯,幾乎都必須達到「譯骨肉」這個層次,才會譯出通順的,讀起來順暢的中文。很多人讀翻譯的東西的時候,常常感覺跌跌撞撞,很吃力,原因就在於,讀者你腦筋裡原來完全是一套中文的語意邏輯等著要去對應,呼應,楔入譯文,但是譯文裡面卻還保留了英文(原文)的語意邏輯----這是譯單字,譯文句的結果----所以閱讀時,你只好不斷拋棄自己的中文語意邏輯,回頭去「順」殘留在譯文中的原文的語意邏輯,再重新連接整個句子。這就是你讀那種句子、那種翻譯會跌跌撞撞,會覺得吃力的原因。只譯皮毛的翻譯就是會這樣讓你的思考在中文及英文的語意邏輯之間來回奔波。別說看完一段或整頁或整本書,就算只是看完一句,你這一路上其實是「竹蒿鬥菜刀」,沿路中文語意邏輯和英文語意邏輯胡亂銜接,一路顛躓過來的。很多翻譯的東西讓人看不下去,就是這個原因。
        所以"That's all."當然是「就這樣。就這些了」,不是甚麼「這就是全部了。」所以,媒體編輯把「鏍絲崩牙」寫成「被轉壞的鏍絲」----這樣的編輯可不可以不要幹了好嗎?
 圖:史巴克說:「我竟然還活著。」/ Spark says: " I am surprisingly alive."


2014年11月9日 星期日

高捷一卡通用的used這個字(003)

前幾天,高捷一卡通卡片折斷了,買了新的。新的一卡通,畫面設計和舊的不一樣,卡片背面用中英雙語告訴乘客說:「本卡使用於/This card is used for
,看得人啼笑皆非。不過,英文字used對於華人而言,的確是不容易用對的一個字。
這個字的用法,可分下列三點來講:
一是置於名詞前,當形容詞用,表用過的,舊的,二手的,中古的的意思。
例如:used towel. 或如:a used car.
二是後面加to,形成一動詞片語當情態動詞用,表以前常常過去總是
例如:we used to swim in the river.又如:I don’t play volleyball now, but I used to.
這個用法只限用在(簡單)過去式。
三是後面加to形成一形容詞片語,表熟悉,習於,習慣於的意思。
例如:
1. Deborah was used to working on difficult assignments.
2. I’m tired—I’m not used to these late nights.
3. It’s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what people are used to.
4. I haven’t got used to the new system yet.
5. It took weeks to get used to having someone else around.
     從這三種用法來看,高捷一卡通的這句英文這樣講,變成「本卡習慣於」,但後面用for卻又和「習慣於」的意思接不起來。我反映了這個問題,主其事者提出一大堆例句力辯可以這樣用。但是,他提出的例句全部都是can be used for… will be used for等這樣的句子,剛好證明他不懂其中的差異。他提出的例句那種用法完全沒錯,而且的確意思就是「用於」的意思。但請注意,那全部都是前有助動詞,再加be動詞原型,再加一個如錯包換的for,才能得出這種正確的用法。否則,如果像高捷那樣只用簡單過去式或簡單現在式be動詞搭配used,那麼很自然那意思就變成「熟悉,習於,習慣於」的意思。偏偏他後面接的卻是表「(用來)」的for. 總之,照高捷想要表達的意思,這一句用法前半句錯,後一字對,那當然就是整句不對。
     正因為這個字在英文裡用法略為複雜了一些,所以他必須用不一樣的上下文來形成各自特定的語意邏輯,才能清楚的撐出各自不同的意思。所以要表達他的A意思,就必須搭配A的上下文;要表達B的意思,就必須搭配B的上下文,以此類推。但你要是要表達A的意思,卻是AB的上下文兼用,那會對嗎?

          

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

與編輯討論翻譯實錄(003)


1.關於「吉米‧韓醉客斯」。
一般人的名字很少帶有具體意象,尤其不會帶負面意象。有很多人都叫林國雄,但你幾時看過有人叫林國熊的?林國雄長大出社會之後再怎麼作奸犯科,他的名字都不會變為林狗熊。Jimmy Hendrix雖然是吸毒而死,名字(在中文翻譯中)也還是韓崔克斯、韓德瑞克斯等等,不會變成「韓醉客斯」。(德按:編輯把我的翻譯改成那樣)
2.「臨在」。
西方神學有一個觀念叫作numinosity,用英文說,意思是”divine presence”。一九一七年,德國路德派神學家Rudolf Otto在他的Das Heilige這本著作中提出了”numinosity” 這個觀念。從他之後,西方的宗教、靈修論述開始出現對numinosity這個觀念的探討、討論。順理成章,台灣的翻譯工作者這十幾年來也開始在原文中遭遇”divine presence” 這個觀念(詞彙)。後來漸漸的,在台灣,’’presence’’這個詞彙的翻譯也逐漸固定下來,從此中文有了所謂「臨在」這種講法。不過,千百年來,一個「臨」字有光臨、降臨、臨時等說法;一個「在」也有存在、在乎等等說法,然而,你幾時看過把「臨」和「在」放在一起,講出個「臨在」這樣彆扭的話呢?其實台灣的譯者當初開始必須譯numinositydivine presence這兩個詞彙的時候,這兩個詞彙對台灣的譯者而言是很陌生的。前者是拉丁文,即使在西方也只出現在少數的宗教、靈修著作當中。後者在很多英英辭典中都查不到;並且,由於我們並不是生活在他們那個文化脈絡之中,所以,台灣的譯者只好在文字字面上打轉,推敲,起先或許譯為「存在」,但可能覺得不太對勁,好似要加個「臨」字意思比較對----從後來的理解,「臨在」的確比「存在」正確。但「臨在」是甚麼東西?是「臨」還是「在」? 「臨在」固然比較正確,卻不夠正確。還有,千百年來,中文一向用複詞講話,用到「臨」和「在」的詞彙幾十幾百個,卻從未曾讓這兩個字放在一起,講出了「臨在」這種有修辭問題的話來。事實上,要翻譯這種詞彙,必須先了解背後的文化脈絡。在西方,證諸所有後來對這兩個詞彙的論述、詮釋,大致上都指向「神的力量直接影響個人」,或是「在靈修、崇拜活動中直接感受到聖神的存在或其力量施加在個人身上」----這樣的情形,如果我們能夠不只是在字面上打轉,推敲,而是進入文化脈絡中去了解,自然你就會在自身文化中找到類似的事情來做比喻。所以,如果拿這個觀念來看台灣的民間宗教信仰,也就是說,如果用台灣民間宗教信仰的話來說,所謂numinositydivine presence,即是「神明降駕」(用台語唸比較傳神)的意思。因此,所謂numinositydivine presence指的就是在靈修或崇拜活動中所感受的「聖神降臨感」。只是,到目前為止,台灣的譯者始終未曾從真實文化脈絡對這兩個辭彙做這樣的理解。以至於「臨在」這種彆扭的講法就沿用了下來。
    但是,在我們這本書,我要和你討論的並不是這兩個詞彙在中文翻譯的問題(但必須先討論到),而是你所修改出來的「臨在」。問題在這個詞彙的後面一層。你也知道,如果要用中文說numinositydivine presence,不論你是說「臨在」也好,是「降臨」也好,那是神才有所謂「臨」或「降臨」,人不會「臨」或「降臨」,人只有「存」或不存,「在」或不在,「存在」或不存在,哪裡扯得上「臨」----臨了,來了,降臨了?我和你講那麼多,意思就是你把譯稿中講「人」的presence的中文都改成「臨在」,自然並不恰當。「臨在」只能用來講神,講人就不行了。
3.觀照或目睹?
你把我所有的「目睹」(witnesss)都改成「觀照」。不過我要提醒你,印度靈修講「目睹」,佛教靈修講「觀照」。我們的作者Ram Dass的靈修法師承是印度系統。
4.自我「敘述」不是自我「故事」。
心理治療法常說人總是在心裡自言自語,對自己敘述事情敘述個不停----這是「敘述」,不是「故事」。本書比較後面有說到人在講自己的事情的時候總是很投入,很入神,是一種「我執」的表現。這裡的事情,才是「故事」。
5.修改句子時,若是簡化得太多,改掉了太多訊息量,或是改掉了作者筆調中原有的「文化厚度」----譬如有個句子作者說在德里街上走著,到處都感受得到夏克提(shakti)云云,你把這一部分刪掉了,但這怎麼可以刪?這是作者文筆之下的印度文化,是作者的文筆表現,怎麼可以刪?
6.「滿地地,到處當」。
這句話是余光中說的,但我的看法、做法剛好一樣。余光中有幾篇文章批評現在的人英譯中的問題,其中之一就是「滿地地,到處當」,意思就是逢副詞(-ly)就來個「地」,碰到’’when’’就來個「當」。其實很簡單:你講話幾時會說()溫柔地、高興地…?這個’’when”也很要命;余光中說,為什那麼多譯者一看到這個字就「當」一聲?不要譯單字,要譯整個句子,整個段落才對。碰到’’when’’,至不濟也可以譯成「……的時候」、「……之時」,何至於老是要「當」呢?所以,你幫我加的「當」,幫我改的「地」,我通通改了回去。我盡量不讓自己翻譯出來的中文有余光中所說的「翻譯腔」。...


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再談高捷英文標示:Passengers for Daliao Direction Please Move Toward Where Train Stops for Boarding.

由於高雄捷運只有三節車廂,所以都只有停靠月台前半段供乘客上下車,月台後半段無車可停,不供乘客上下車。高捷後來開始在月台後半段擇處貼上公告,內文表示:Passengers for Daliao Direction Please Move Toward Where Train Stops for Boarding.,意思是提醒乘客前往「列車停靠供(乘客)上下之處」乘車(這句話裡面的地名應該有四個,分別是Daliao, Sihziwan, Siaogang, Gangshan South,本文以Daliao為例)。光看到這裡,對語言敏感的朋友大該也可以看出問題所在了。討論之前,我們先把這句話分成兩部分,一是Passengers for Daliao Direction 這一部分,以A為代表,二是其餘Please Move Toward Where Train Stops for Boarding這一部份,以B為代表。先從最簡單的開始:
一是A的結尾處,亦即A和B之間必須加逗點。這是英文寫作法,不是小問題。
二.高捷列車又不是只有一列,每一天每一列都要那樣停靠供乘客上下車,所以Where Train Stops for Boarding這一部份應為Where Trains Stop for Boarding.
三. 最大的問題在 Where Train Stops for Boarding (「列車停靠供(乘客)上下之處」)這一句。不論是對本地人、外地人、外籍人士,所謂Where Train Stops for Boarding ,整個月台即是,這是理所當然的。高捷不是這樣,這是高捷特殊之處,理應告知乘客。但本地乘客已經知道,已無須告知,故而這個公告只有外地、外籍人士需要閱讀,得知。但他們不知道高捷情況特殊,而你卻告訴他移往「列車停靠供(乘客)上下之處」,在他的認知裡,這就是整個月台。換句話說,高捷這句話並未指出高捷情況不同,只有月台前半段才能上下車。高捷這句話有個語意上的「封閉循環」:列車停靠供(乘客)上下之處=整個月台,整個月台=列車停靠供(乘客)上下之處。整個句子沒有一字一句可以突破這個循環,指出「只有月台前半段才有車停,你必須到那裏上車」。關鍵是要讓他知道高捷這種不一樣,但你的告知卻沒有讓他知道這個不一樣。所以他就疑惑了:這裡不就是「列車停靠供(乘客)上下之處」(Where Train Stops for Boarding)嗎?要我移(move toward)哪裡去?要是他最後幸好還是懂了,我猜那也許是公告上的箭頭,以及月台安全門上掛的黃色塑膠鍊讓他明白的。如果他很不幸沒明白,也只好等列車來了再追火車尾了。
人所講的每一句話,都是藉已知的部分構成一個前此未知的情境,也就是我說話者要告訴你一個你前此未知的訊息。一句話若未能告知明確訊息,讓讀者、聽者看起來,聽起來只覺迷惑,那這句話就「不像話」了。
最後我試擬一句看看:Wait Only at Front Half of the Platform for Boarding. No Trains Stop at the Rear.不管怎麼寫,總歸就是要讓乘客知道這裡(你會看到這個公告,表示你就在這裡)雖然是也是月台,但是沒有車會停,你沒有車可坐。要到月台前半段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