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影「黯黑無界」(Star Trek into Darkness)。影片中,史巴克進入火山口之後,講了一句 " I am surprisingly alive." ,接著中文字幕蹦出來一句「我竟然還活著」,我看了不禁大喜!之所以喜出望外,不是因為史巴克還活著,而是個人一向主張翻譯應該「譯骨肉,不譯皮毛」,而影片中這句翻譯十足正是「譯骨肉,不譯皮毛」的典範。
所謂「譯骨肉,不譯皮毛」,假設譯者把這句話翻譯為「我令人驚奇地活著」----相信有很多人會這樣翻譯----這就是譯單字,譯文句,而不是譯情境,譯思考方式。前者是沒有在理解上掌握情境,粗淺的照著自己所知的單字的意義、文句的意思轉換為中文----這是譯皮毛。後者是先理解真實情境是怎麼一回事,然後回頭依循中文對同一情境的說法,把人在這個情境下會有的說法寫下來,成為通順的中文----這就是譯骨肉。換句話說,這時候翻譯出來的句子才是該「語境」會講的話,會使用的字眼。
但凡是翻譯,幾乎都必須達到「譯骨肉」這個層次,才會譯出通順的,讀起來順暢的中文。很多人讀翻譯的東西的時候,常常感覺跌跌撞撞,很吃力,原因就在於,讀者你腦筋裡原來完全是一套中文的語意邏輯等著要去對應,呼應,楔入譯文,但是譯文裡面卻還保留了英文(原文)的語意邏輯----這是譯單字,譯文句的結果----所以閱讀時,你只好不斷拋棄自己的中文語意邏輯,回頭去「順」殘留在譯文中的原文的語意邏輯,再重新連接整個句子。這就是你讀那種句子、那種翻譯會跌跌撞撞,會覺得吃力的原因。只譯皮毛的翻譯就是會這樣讓你的思考在中文及英文的語意邏輯之間來回奔波。別說看完一段或整頁或整本書,就算只是看完一句,你這一路上其實是「竹蒿鬥菜刀」,沿路中文語意邏輯和英文語意邏輯胡亂銜接,一路顛躓過來的。很多翻譯的東西讓人看不下去,就是這個原因。
所以"That's all."當然是「就這樣。就這些了」,不是甚麼「這就是全部了。」所以,媒體編輯把「鏍絲崩牙」寫成「被轉壞的鏍絲」----這樣的編輯可不可以不要幹了好嗎?
圖:史巴克說:「我竟然還活著。」/ Spark says: " I am surprisingly 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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