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 星期一

新近出版譯作:張振成著《敬愛的領袖》(Dear Leader: North Korea's Propagandist Exposes Shocking Truths Behind the Regime)--by Jang Jin-sung

這是最近出版的譯作, 書名《敬愛的領袖》。作者張振成(筆名)原為北韓勞動黨統一戰線部官員,又是統治者金正日的「欽受者」,後來為了將一本禁書外借給朋友,朋友卻弄丟了,兩人深知自己已經觸犯重罪,決定越過圖們江經中國出亡南韓。後來只有作者逃亡成功,友人於逃亡途中為逃避中國軍警追捕,自殺身亡。
本書原作為韓文,經荷蘭來登大學(Leiden University)南韓籍學者Shirley Lee翻譯為英文;台灣版依據英譯本再譯為中文,由臉譜出版社出版。
本書內容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他們兩人逃亡的過程;一個是北韓內幕。看完這本書,深深感慨的是,在地表的那一部分,有一部份人類竟是那樣的處境!
收到這本書之後,打開書來看,我看到了一句不甚妥當的句子:
⋯⋯
張勇...提醒...我們說,雖然他擁有幾塊地,幾頭牛,但是他岳母很窮。(中譯本p.127)
Chang-yong had warned us that although he owned several fields and oxen, his mother-in-law was very poor. (英譯本p.108)
不需說明,各位都讀得出來中譯本這句話怪怪的。首先,「但是他岳母很窮」轉得實在太硬。我原譯原本是「但是他岳母卻很窮」,但審稿者(不是編輯)卻認為這個「卻」字多餘,就刪掉了。不過,這句話「怪」,主要卻不是在這裡。在中文的行文習慣裡,張勇岳母很窮再怎麼是事實,都扯不上由張勇的「有錢有財產」來「雖然」;反之亦然;張勇有錢,實在扯不上「但是」他岳母卻很窮。中文裡,「雖然」與「但是」常常相連使用,是一組表達「反比」的詞。但是,拿來顯示反比的兩個東西必須要有某種關聯,譬如是同一個人,同一種狀況等等。譬如,他雖然很胖,跑起來步來卻一點都不笨重。譬如,外面雖然下著大雨,但是他卻穿上雨衣、雨靴,跑進樹林間去玩了。這種語法是說,前面「雖然」所提示的事物,原本會對「但是」將要提及的事物有阻礙作用或阻卻作用,但是後來實際上卻沒有。這樣的情形,用,「雖然」與「但是」這一組詞來講,自然是理順而章自成。
但是《敬愛的領袖》這一句中譯,從人的生活事理上看,張勇有一點財產,並無阻卻或阻礙他岳母「變得貧窮」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他有財產,並沒有甚麼可能他岳母也會因為他有財產而跟著擁有財產。所以,此地說「『雖然』他有財產,『但是』他岳母卻很窮」實在是莫須有的語法。他們兩人這種狀況,在敘述上照說應該是要用並舉法,而非對比法。
當初翻譯到這一句時,考慮的是尊重(英文)原著。但是從結果論來看,當初精神不濟時所做的這種考量,一旦從最後實際呈現給讀者的文字來看,就會發現實在是此句不通,ㄆㄨ ㄊㄨㄥ,ㄆㄨ ㄊㄨㄥ也。
我不清楚這一句英譯是否有受到原作韓文的牽制,但是,中譯本如果有機會修改這一句,我將會放棄英譯本的「雖然...但是」語法,重新「揉」過這一句說:
張勇先前就提醒過我們,他岳母和他不一樣,家境不好,很窮....類似這樣的語法。
圖:《敬愛的領袖》中文版封面(臉譜出版社) www.facebook.com/ubermer

2015年7月12日 星期日

翻譯失語症(二):「旅次」是啥?--小品一則

翻譯失語症(二):「旅次」是啥?--小品一則
曾經遇過一位編輯,看不懂「旅次」是甚麼東西,大筆一揮就改為「旅行」,讓我哭笑不得。這個句子原本是一張照片的圖說,說明這張照片攝於天文學家艾德溫‧哈伯 (Edwin Hubble)搭船前往英國途中(船上);所以中譯便翻譯為「...赴英旅次」(原中譯:「21歲英俊挺拔的羅茲學者艾德溫‧哈伯1910年9月赴英旅次」)。哈伯這一次是因獲得英國一大學的獎學金,將要前去該大學就讀深造,並不是要去英國旅行。這一張照片攝於這一次赴英途中的船上,所以中文將拍攝地點(或時間)翻譯為「...赴英旅次」。不料編輯竟然看不懂這個詞,又不查證,逕自改為「...赴英旅行」,意思自然大為走樣,而且和「史實」不符。但我收到書,發現這個問題時,卻只能拿支紅筆把自己手上這一本的「旅行」改回來「旅次」,做個象徵性的修正而已。因為整批書已經印好,發行出去;我只能自己坐在那裏,為之沮喪不已。旅次:旅途中,或旅途中停留或小住之處。 www.facebook.com/ubermeer

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翻譯的失語症(一):恩典的「迴向」----電影「魔戒」中的 " Let it pass to him."

翻譯的失語症(一):恩典的「迴向」----電影「魔戒」中的 " Let it pass to him."

預期中覺得可能會發生的錯誤後來並沒有發生,但是旋即發現這個錯誤並非真的「沒有發生」,而是隱藏在一個更大的錯誤當中。
就說,電影「魔戒」一部曲「魔戒現身」(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裡面,福洛多在風雲頂被戒靈往肩膀上刺了一刀,傷勢嚴重,整個人逐漸不支,生命旦夕可危。亞拉岡和精靈亞玟決定將他「後送」到精靈國接受艾隆王的治療與護佑。於是亞玟騎上白馬,帶著福洛多,在八個戒靈追逐之下,越過界河,回到了自己的國度,然後以咒語引發山洪,驅退戒靈。但這時福洛多終於倒地不起。亞玟情急之下,抱起福洛多,哭著祈禱說:⋯⋯
What grace is given me,
Let it pass to him.
Let him be spared.
Save him.
這裡,聽到她(亞玟)第一句話裡面唸出grace (恩典)這個字時,不禁眼睛一亮,心想,看起來,她的祈禱將會是一次重大的宣示。事實上,從整個劇情的發展,加上這個節骨眼這樣的修辭法,很自然她應該是要說祈求福洛多也能夠蒙受甚麼恩典之類的話才對。果不其然,她的第二句話真的就這樣說了:Let it pass to him.看到這裡”pass”這個字,心裡的職業本能或職業直覺一下子就跑了出來,開始好奇,想說中文字幕譯者不知道會怎麼翻譯這個字,甚或是整個“ Let it pass to him”這一句呢?
於是我把中文字幕叫出來,把影片倒回去亞玟講這幾句話的那一段----咦!怎麼前前後後都看不到甚麼和 “grace” 有關的字眼? 再把影片對準她開始講這四句話的那一秒開始播放,仔細看著,我看到了這樣的四句中文:
請賜給我力量,
讓他度過災厄。
讓他免於死亡,
救他!
怎麼會這樣?
我所預期的翻譯上的錯誤或不當固然沒有出現,但我怎麼會料到譯者竟然會整個棄守,把原文的那四句話棄之不顧,卻用這樣的四句中文來搪塞?這四句中文,本身看起來沒甚麼不對,因為其內容、意思像是「萬能鑰匙」,放在前後劇情之間,都「顯得」兩邊可以銜接得起來;然而一經近距離審視,就不得不看出依舊是補綻一塊!
從個人對國內英譯中種種現象長久的觀察所得來看,會這樣整段原文不譯,而另起爐灶一段譯文來填補空缺,一般都是看不懂原文的關係。像魔戒中這四句中文其實還算是「好」的搪塞文,因為他沒有破綻,所以讀者看到那幾句話時,腦筋的思考沒有「踢到石頭」,讀者無痛通過。可是絕大部分的搪塞文根本是連想要搪塞都不用心,破綻百出(這一點有機會可以舉很多實例來討論)。我推想,電影中亞玟開始講這四句話時,譯者很可能從一開始就愣住了----搞不懂亞玟口中這個grace 是甚麼東西。接著,因為不知道這個grace是甚麼東西,所以就看不懂第二句那個pass是要pass甚麼東西。這樣,將原文與譯文互相比對起來,可以看到第一句話錯誤最嚴重;第二句主詞變成福洛多,也錯。第三句並非「免於死亡」;第四句就兩個字,譯對了。譯文第一句意思是她沒有力量,祈求神賜給他力量;然而原文說的卻是某個東西給了(is given)她----甚麼東西?恩典!神的恩典。這句話翻譯成中文時必須用假設語氣才行得通,所以應該譯成「我如果有蒙受甚麼恩典」或是「不論我蒙受了甚麼恩典」。譯文第二句把原文「pass甚麼東西給福洛多」的意思翻譯成「福洛多pass過災厄」這種意思。第三句原文的意思並非祈求他免於死亡,而是祈求神赦免他(的罪)。全部這四句話,要點在於「恩典」這兩個字。既是「恩典」,那麼要pass給誰,就不是隨隨便便就「傳」就「轉」的。
恩典(grace),是西方基督神學中非常重要的一個觀念。這一支神學如此界定「恩典」:恩典絕不是受造物,而是「神給予我們的愛與憐憫,不是因為我們做的甚麼事情,而是因為神自己要讓我們擁有祂的恩典。」換句話說,在人與神關係中,「恩典」的給予其主動性在神,不在人;人若想得到救贖,只能向神祈求,冀望神賜予恩典。但人有原罪,人人天生都是「罪人」(sinner)。聖奧古斯丁認為人若是沒有神的恩寵(恩典)就得不到救贖。所以人只好日夜祈求,期望得到神的「赦免」。就像是這樣,影片中亞玟看到福洛多生命岌岌可危,想要救他,但自覺力量不足,只好向神祈求:What grace is given me, let it pass to him.
但是看到亞玟這樣的祈求,看到她話裡 ”pass to ”這兩個字,身為翻譯工作者,我們卻頓時覺得多麼眼熟—不是嗎?中文裡不是也常常看到希望把修行功德「迴向」給某某人的說法嗎? 「恩典」、「功德」,兩者「文化深度」相當,都是宗教上認定的「救贖」的力量—雖然一是「他力」,一是「自力」----但兩種宗教中也都常常看到大願者願意將自己蒙受的恩典pass給人,將自己的功德迴向給人的情景,不是嗎?那麼,此時此刻,在翻譯上將”pass to” 譯成「迴向」豈非「天造地設」?
所以精靈亞玟這四句話:
What grace is given me,
Let it pass to him.
Let him be spared.
Save him.
應該可以譯為:
如果我有蒙受甚麼恩典,
請迴向給他。
請赦免他的罪,
救贖他。
有朋友宅心仁厚,說,或許字幕譯者是擔心這幾句話比較深,觀眾看不懂,所以自行改用幾句較淺顯的話來代替。但是,為讀者「避難」從來不是譯者應有之職責。難不難,應由讀者自己決定,能不能吸收,吸收多少,豐儉由人,但看讀者自己的「程度」而定。譯者的職責只有一個,那就是忠實表達原作者的意思;如此而已。這一部影片,像這樣的四句話譯者翻譯成那樣,不論原因是友人所說的為讀者「避難」,抑或是我懷疑的「看不懂」使然,其實都抹煞了原作的精神與文化深度,對原作者是極大的貶損與不敬。(全文完, guten tag!)
跋:另有兩個相關問題,只好再寫延伸篇來討論,只是不知何時能夠提筆。這兩個問題,1.翻譯者對原文的「登錄」能力。2.一文化透過語文對另一文化的「登錄」能力----語文翻譯中所見。圖:亞玟抱著福洛多祈禱說:What grace is given me, let it pass to him. Let him be spared, save him.www.facebook.com/ubermeer

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史巴克說:「我竟然還活著。」/ Spark says: " I am surprisingly alive."(譯海拾遺005)

看電影「黯黑無界」(Star Trek into Darkness)。影片中,史巴克進入火山口之後,講了一句 " I am surprisingly alive." ,接著中文字幕蹦出來一句「我竟然還活著」,我看了不禁大喜!之所以喜出望外,不是因為史巴克還活著,而是個人一向主張翻譯應該「譯骨肉,不譯皮毛」,而影片中這句翻譯十足正是「譯骨肉,不譯皮毛」的典範。
        所謂「譯骨肉,不譯皮毛」,假設譯者把這句話翻譯為「我令人驚奇地活著」----相信有很多人會這樣翻譯----這就是譯單字,譯文句,而不是譯情境,譯思考方式。前者是沒有在理解上掌握情境,粗淺的照著自己所知的單字的意義、文句的意思轉換為中文----這是譯皮毛。後者是先理解真實情境是怎麼一回事,然後回頭依循中文對同一情境的說法,把人在這個情境下會有的說法寫下來,成為通順的中文----這就是譯骨肉。換句話說,這時候翻譯出來的句子才是該「語境」會講的話,會使用的字眼。
        但凡是翻譯,幾乎都必須達到「譯骨肉」這個層次,才會譯出通順的,讀起來順暢的中文。很多人讀翻譯的東西的時候,常常感覺跌跌撞撞,很吃力,原因就在於,讀者你腦筋裡原來完全是一套中文的語意邏輯等著要去對應,呼應,楔入譯文,但是譯文裡面卻還保留了英文(原文)的語意邏輯----這是譯單字,譯文句的結果----所以閱讀時,你只好不斷拋棄自己的中文語意邏輯,回頭去「順」殘留在譯文中的原文的語意邏輯,再重新連接整個句子。這就是你讀那種句子、那種翻譯會跌跌撞撞,會覺得吃力的原因。只譯皮毛的翻譯就是會這樣讓你的思考在中文及英文的語意邏輯之間來回奔波。別說看完一段或整頁或整本書,就算只是看完一句,你這一路上其實是「竹蒿鬥菜刀」,沿路中文語意邏輯和英文語意邏輯胡亂銜接,一路顛躓過來的。很多翻譯的東西讓人看不下去,就是這個原因。
        所以"That's all."當然是「就這樣。就這些了」,不是甚麼「這就是全部了。」所以,媒體編輯把「鏍絲崩牙」寫成「被轉壞的鏍絲」----這樣的編輯可不可以不要幹了好嗎?
 圖:史巴克說:「我竟然還活著。」/ Spark says: " I am surprisingly a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