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人啼笑皆非。不過,英文字used對於華人而言,的確是不容易用對的一個字。
這個字的用法,可分下列三點來講:
一是置於名詞前,當形容詞用,表用過的,舊的,二手的,中古的…的意思。
例如:used towel. 或如:a used car.
二是後面加to,形成一動詞片語當情態動詞用,表以前常常…過去總是…。
例如:we used to swim in the river.又如:I don’t play volleyball now, but I used to.
這個用法只限用在(簡單)過去式。
三是後面加to形成一形容詞片語,表熟悉,習於,習慣於…的意思。
例如:
1. Deborah was used to working on difficult assignments.
2. I’m tired—I’m not used to these late nights.
3. It’s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what people are used to.
4. I haven’t got used to the new system yet.
5. It took weeks to get used to having someone else around.
從這三種用法來看,高捷一卡通的這句英文這樣講,變成「本卡習慣於…」,但後面用for卻又和「習慣於…」的意思接不起來。我反映了這個問題,主其事者提出一大堆例句力辯可以這樣用。但是,他提出的例句全部都是can be used for… will be used for等這樣的句子,剛好證明他不懂其中的差異。他提出的例句那種用法完全沒錯,而且的確意思就是「用於」的意思。但請注意,那全部都是前有助動詞,再加be動詞原型,再加一個如錯包換的for,才能得出這種正確的用法。否則,如果像高捷那樣只用簡單過去式或簡單現在式be動詞搭配used,那麼很自然那意思就變成「熟悉,習於,習慣於…」的意思。偏偏他後面接的卻是表「(用來)做…」的for. 總之,照高捷想要表達的意思,這一句用法前半句錯,後一字對,那當然就是整句不對。
正因為這個字在英文裡用法略為複雜了一些,所以他必須用不一樣的上下文來形成各自特定的語意邏輯,才能清楚的撐出各自不同的意思。所以要表達他的A意思,就必須搭配A的上下文;要表達B的意思,就必須搭配B的上下文,以此類推。但你要是要表達A的意思,卻是A和B的上下文兼用,那會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