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9日 星期日

高捷一卡通用的used這個字(003)

前幾天,高捷一卡通卡片折斷了,買了新的。新的一卡通,畫面設計和舊的不一樣,卡片背面用中英雙語告訴乘客說:「本卡使用於/This card is used for
,看得人啼笑皆非。不過,英文字used對於華人而言,的確是不容易用對的一個字。
這個字的用法,可分下列三點來講:
一是置於名詞前,當形容詞用,表用過的,舊的,二手的,中古的的意思。
例如:used towel. 或如:a used car.
二是後面加to,形成一動詞片語當情態動詞用,表以前常常過去總是
例如:we used to swim in the river.又如:I don’t play volleyball now, but I used to.
這個用法只限用在(簡單)過去式。
三是後面加to形成一形容詞片語,表熟悉,習於,習慣於的意思。
例如:
1. Deborah was used to working on difficult assignments.
2. I’m tired—I’m not used to these late nights.
3. It’s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what people are used to.
4. I haven’t got used to the new system yet.
5. It took weeks to get used to having someone else around.
     從這三種用法來看,高捷一卡通的這句英文這樣講,變成「本卡習慣於」,但後面用for卻又和「習慣於」的意思接不起來。我反映了這個問題,主其事者提出一大堆例句力辯可以這樣用。但是,他提出的例句全部都是can be used for… will be used for等這樣的句子,剛好證明他不懂其中的差異。他提出的例句那種用法完全沒錯,而且的確意思就是「用於」的意思。但請注意,那全部都是前有助動詞,再加be動詞原型,再加一個如錯包換的for,才能得出這種正確的用法。否則,如果像高捷那樣只用簡單過去式或簡單現在式be動詞搭配used,那麼很自然那意思就變成「熟悉,習於,習慣於」的意思。偏偏他後面接的卻是表「(用來)」的for. 總之,照高捷想要表達的意思,這一句用法前半句錯,後一字對,那當然就是整句不對。
     正因為這個字在英文裡用法略為複雜了一些,所以他必須用不一樣的上下文來形成各自特定的語意邏輯,才能清楚的撐出各自不同的意思。所以要表達他的A意思,就必須搭配A的上下文;要表達B的意思,就必須搭配B的上下文,以此類推。但你要是要表達A的意思,卻是AB的上下文兼用,那會對嗎?

          

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

與編輯討論翻譯實錄(003)


1.關於「吉米‧韓醉客斯」。
一般人的名字很少帶有具體意象,尤其不會帶負面意象。有很多人都叫林國雄,但你幾時看過有人叫林國熊的?林國雄長大出社會之後再怎麼作奸犯科,他的名字都不會變為林狗熊。Jimmy Hendrix雖然是吸毒而死,名字(在中文翻譯中)也還是韓崔克斯、韓德瑞克斯等等,不會變成「韓醉客斯」。(德按:編輯把我的翻譯改成那樣)
2.「臨在」。
西方神學有一個觀念叫作numinosity,用英文說,意思是”divine presence”。一九一七年,德國路德派神學家Rudolf Otto在他的Das Heilige這本著作中提出了”numinosity” 這個觀念。從他之後,西方的宗教、靈修論述開始出現對numinosity這個觀念的探討、討論。順理成章,台灣的翻譯工作者這十幾年來也開始在原文中遭遇”divine presence” 這個觀念(詞彙)。後來漸漸的,在台灣,’’presence’’這個詞彙的翻譯也逐漸固定下來,從此中文有了所謂「臨在」這種講法。不過,千百年來,一個「臨」字有光臨、降臨、臨時等說法;一個「在」也有存在、在乎等等說法,然而,你幾時看過把「臨」和「在」放在一起,講出個「臨在」這樣彆扭的話呢?其實台灣的譯者當初開始必須譯numinositydivine presence這兩個詞彙的時候,這兩個詞彙對台灣的譯者而言是很陌生的。前者是拉丁文,即使在西方也只出現在少數的宗教、靈修著作當中。後者在很多英英辭典中都查不到;並且,由於我們並不是生活在他們那個文化脈絡之中,所以,台灣的譯者只好在文字字面上打轉,推敲,起先或許譯為「存在」,但可能覺得不太對勁,好似要加個「臨」字意思比較對----從後來的理解,「臨在」的確比「存在」正確。但「臨在」是甚麼東西?是「臨」還是「在」? 「臨在」固然比較正確,卻不夠正確。還有,千百年來,中文一向用複詞講話,用到「臨」和「在」的詞彙幾十幾百個,卻從未曾讓這兩個字放在一起,講出了「臨在」這種有修辭問題的話來。事實上,要翻譯這種詞彙,必須先了解背後的文化脈絡。在西方,證諸所有後來對這兩個詞彙的論述、詮釋,大致上都指向「神的力量直接影響個人」,或是「在靈修、崇拜活動中直接感受到聖神的存在或其力量施加在個人身上」----這樣的情形,如果我們能夠不只是在字面上打轉,推敲,而是進入文化脈絡中去了解,自然你就會在自身文化中找到類似的事情來做比喻。所以,如果拿這個觀念來看台灣的民間宗教信仰,也就是說,如果用台灣民間宗教信仰的話來說,所謂numinositydivine presence,即是「神明降駕」(用台語唸比較傳神)的意思。因此,所謂numinositydivine presence指的就是在靈修或崇拜活動中所感受的「聖神降臨感」。只是,到目前為止,台灣的譯者始終未曾從真實文化脈絡對這兩個辭彙做這樣的理解。以至於「臨在」這種彆扭的講法就沿用了下來。
    但是,在我們這本書,我要和你討論的並不是這兩個詞彙在中文翻譯的問題(但必須先討論到),而是你所修改出來的「臨在」。問題在這個詞彙的後面一層。你也知道,如果要用中文說numinositydivine presence,不論你是說「臨在」也好,是「降臨」也好,那是神才有所謂「臨」或「降臨」,人不會「臨」或「降臨」,人只有「存」或不存,「在」或不在,「存在」或不存在,哪裡扯得上「臨」----臨了,來了,降臨了?我和你講那麼多,意思就是你把譯稿中講「人」的presence的中文都改成「臨在」,自然並不恰當。「臨在」只能用來講神,講人就不行了。
3.觀照或目睹?
你把我所有的「目睹」(witnesss)都改成「觀照」。不過我要提醒你,印度靈修講「目睹」,佛教靈修講「觀照」。我們的作者Ram Dass的靈修法師承是印度系統。
4.自我「敘述」不是自我「故事」。
心理治療法常說人總是在心裡自言自語,對自己敘述事情敘述個不停----這是「敘述」,不是「故事」。本書比較後面有說到人在講自己的事情的時候總是很投入,很入神,是一種「我執」的表現。這裡的事情,才是「故事」。
5.修改句子時,若是簡化得太多,改掉了太多訊息量,或是改掉了作者筆調中原有的「文化厚度」----譬如有個句子作者說在德里街上走著,到處都感受得到夏克提(shakti)云云,你把這一部分刪掉了,但這怎麼可以刪?這是作者文筆之下的印度文化,是作者的文筆表現,怎麼可以刪?
6.「滿地地,到處當」。
這句話是余光中說的,但我的看法、做法剛好一樣。余光中有幾篇文章批評現在的人英譯中的問題,其中之一就是「滿地地,到處當」,意思就是逢副詞(-ly)就來個「地」,碰到’’when’’就來個「當」。其實很簡單:你講話幾時會說()溫柔地、高興地…?這個’’when”也很要命;余光中說,為什那麼多譯者一看到這個字就「當」一聲?不要譯單字,要譯整個句子,整個段落才對。碰到’’when’’,至不濟也可以譯成「……的時候」、「……之時」,何至於老是要「當」呢?所以,你幫我加的「當」,幫我改的「地」,我通通改了回去。我盡量不讓自己翻譯出來的中文有余光中所說的「翻譯腔」。...